为方便学校教职工办理住院医疗保险理赔手续,现将教职工及子女住院医疗保险理赔程序通知如下:
1.教职工将住院理赔相关材料(住院发票原件、出院小结、费用清单、身份证复印件、银行卡复印件、子女另加户口簿复印件)交到学校保健站,由保健站负责人审核、登记相关信息。
2.保健站定期将上述理赔相关材料交财务处,财务处复核后交保险公司。
3.保险公司及时办理理赔业务并把理赔款转到个人银行卡上。
4.保险公司把理赔结束后的相关单据反馈给财务处存档,财务处把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保健站、工会。
财务处 后保处
2014年3月2日